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设计院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设计院
作者-- 邱 桂 花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它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全面奔小康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一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 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花更大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和谐。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只有把这些工作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了,我们党才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加地实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现在我院又开展了构建和谐设计院的活动,它能够为职工搭建实现个人价值的平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一、 构建和谐设计院的意义
构建和谐设计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内核,贯穿在我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以人为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人才为本,全体职工是主体。二是外业调查以外业生产人员为本,调查人员是主体。建设和谐设计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以人为本,就是要关心人、尊重人,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就是建立全体职工身心愉悦的物质和精神环境,构建和谐设计院体现了这种要求。构建和谐设计院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为和谐设计院建设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一个幸福、公正、和谐的社会,将为和谐设计院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实现和谐设计院,将直接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 构建和谐设计院的要点
1、民主与法制:民主法治是和谐设计院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民主法制是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院里事物的治理,院与国家、社会关系的处理以及院里的制度安排,规则程序,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等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全院事务治理的过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可能造成的弊端,从而提高设计院结构的协调性和我院发展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