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1.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加强对收费公示的检查,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继续实施明码标价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密切关注节日市场价格动态,及早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针对11月1日起成品油价格上调,加强成品油市场巡查,拟定《镇海区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安定。
3.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实行市场价格日报制度。由于食品价格上涨较快,按照市局要求,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每日上报价格数据,并对各时间段价格形势进行分析。
4.及时制止纯净水统一涨价行为。8月初,我局根据举报,对我区饮用水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调查。我区部分中低档纯净水生产企业以书面形式统一桶装纯净水价格,限定最低出厂价。《价格法》及相关法律规章明确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此次我区纯净水生产企业协商统一限价,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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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召开了集体告诫会,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限价行为叫停,告诫会上,我局根据全国市场价格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对当前价格形势进行了分析,明确了物价部门加大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态度。并对纯净水生产企业与会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提高纯净水质量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但不能以串通方式统一限价定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紧接着,我们对各净水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情况。一直以来,纯净水生产企业为占领市场,大打价格战,压低出厂价格以达到扩大市场的目的,然而,出厂价格的降低导致利润下降,为保证有利可图,于是产生偷工减料现象,影响桶装水质量,这从质量监督部门抽查合格率偏低可以说明问题。目前市、区质量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迫使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质量规范要求进行生产,提高了生产成本。据了解,各厂家由于规模不同,普通桶装水生产成本平均在每桶2.3-2.8元之间,出厂价格根据订货数量不同分别在2.5-3元之间。各纯净水生产企业已停止统一涨价行为,价格告诫取得预期效果。
(三)完善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打造12358品牌
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举报办理程序、明确举报办理责任。加大对重复举报件和集体举报件的查处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问题。共接听电话1880个,处理举报16件,解答咨询109件。
(四)加强服务意识,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利用“价格服务进万家”已产生良好效果的有利契机,继续深化服务工作。在6月份深入我区六家规模比较大的医院进行调研和政策辅导,针对发现的问题,邀请省物价局收费处领导于7月30日为我区的医疗单位进行政策辅导,以提高各医疗单位执行收费政策的能力,对医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现场解答,受到医院好评。
7月底,我们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会同区卫生局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价格服务进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