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各工委、乡镇及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清仓查库,算好种子差口帐,及时组织调运小春作物尤其是小麦的良种,务必要在10月20日前全面到位;供销、农业等部门要备足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保证小春生产需要;各工委、乡镇,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查处整顿力度,保护农民利益。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党委、政府,农业部门、宣传部门都要抓紧时机,在10月底前围绕工作重点,采取会议、广播、墙报、举办技术培训班、召开技术培训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搞好对乡、村、社、农户的小春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做到一家一个明白人,一户一张明白纸;通过建设小春示范基地,让群众树立以粮为本的思想,把千家万户动员起来,努力提高种粮收益。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春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为此区委、区政府将成立由区委分管经济工作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小春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的小春生产工作;农业部门要抓好现场的准备,农资部门要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的组织调运,农机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秋耕;各工委、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小春生产放在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实行领导、时间、人力“三集中”,实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共同抓,发动群众、指导群众抓好小春生产。 (二)保证资金投入。区财政要预算专项资金,切实增加对小春生产的投入,重点用于技术培训和推广、品种改良、病虫防治、现场准备,区财政对此专项资金要优先安排,确保到位;区级相关部门要将小春生产的相关项目资金专项使用;各工委、各乡镇也要挤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小春生产。 (三)严格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六个一工程”的实施、小春亮点的打造及小春生产种植面积、良种推广、旱地改制、规范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管理,区委、区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巡回各地检查生产动态,对抓小春生产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向区委、区政府交帐的,区委、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