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四、运行记录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 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
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五、变配电场所文明生产、环境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六、综合管理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
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七、变配电场所应按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具体要求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变配电场所均应配备的安全用具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
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第二部分:井下机电硐室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