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加大富民强村载体建设力度。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补贴,继续实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就业创业“521”工程,重点解决本地失地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新、开展失地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标准,建立与苏州市老年居民补贴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区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500元,参保个人帐户金额调整为200元/年,门诊医疗补助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提高至80%。将1月1日前产生的各类失地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四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公房租金减免等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落实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五是促进文教卫生事业发展。支持苏州学府初级中学、通安实验小学、东渚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支持启动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落实资金完善社区文体设施配置,以奖代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六是支持城乡环境提升工程和公共交通发展。安排河道清淤、水质监测站等建设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华通花园等动迁小区的综合改造和老住宅小区三年改造计划的实施;落实资金用于东渚公交首末站,新建公交电子站牌等。
(四)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按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要求,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基础管理。以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重点,突出对基础数据、支出标准体系、项目库、基础制度等管理,拟制定和完善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基层财政管理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发挥基层财政的监管作用。二是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制定出台新一轮财政体制方案,并做好新体制实施过程中基数的确定、政策的完善;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支付操作程序;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采购、强化监管、规范操作,推行节能环保型政府采购;继续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构建防治结合的“小金库”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强化财政外部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密切关注宏观金融政策导向,通过做实做强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引入民间资本等方式,不断创新融资手段,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在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的同时,完善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动态控制政府性债务运行;加强与银监部门的联系,不断规范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国资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拟在此框架下,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以及管委会(区政府)的授权,对区级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将视梳理情况,对相关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是提升国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今年,将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建立资产信息数据库,强化资产动态管理,逐步实现资产配置、调剂、使用和处置的网上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