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一是按照以点带面的方式,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采取法制讲座进行专题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使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法》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二是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和省立法进程,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特点,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采取“一法一训”、“一法一考”、现场办案教学、案件会诊等形式,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岗位责任明晰、工作程序透明、权力监控有力、执法行为规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和健全规范安监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办案质量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市场准入的程序监督、资格审查、行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规范化程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案质量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内部监督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内部法制监督的“四个延伸”即:从对案件处罚结果一个环节的核审监督向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主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延伸;从对单一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向许可、检查等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向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把监督的重点从机关延伸到基层。通过经常性监督与随机性监督、全面监督与个案监督、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全县当前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企业”,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丰富宣传手段,努力创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文”。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