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统计基层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积极推行基层统计工作考核机制。2003年,针对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各项报表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都受到严重挑战的严峻现实,洞口县统计局制订和实施了《洞口县基层统计工作考核机制》,采取定人员、定职责、定补助、定奖惩目标管理办法,对基层统计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在季度考核中得满分的乡镇统计员每月给予40—100元的统计业务补助,对有迟报、拒报和数据有差错的统计员根据得分情况折算补助,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各单位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三是建立了全县基层统计报范文大全采编表双向签收制度。要求全县所有的统计报表都要单位统计员亲送,统计局业务人员亲收,双方同时在基层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登记台帐上签字验收,注明送达日期,以此作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考核依据。四是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一方面认真加强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每年对新上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进行清理造册,并及时组织参加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经常性教育,采取定期组织培训、相互座谈交流、个别检查指导等措施,对基层统计员统计报表业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同时,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在岗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分批参加全省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要求不断更新、丰富统计业务知识,切实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需要。五是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评估审核工作。把握好统计数据搜集、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业务环节,全面推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采用相互指标验证、比例控制、抽样推算等方法进行验证,对基层上报的不符合实际的指标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各项年报定报数据的客观真实。2005年,该局局长杨平泉应邀参加了省统计局在龙山召开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交流会议,并作了经验介绍发言。
坚持依法治统,统计法制化步入正轨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统计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统计法》颁布以来,洞口县统计局会同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多次采取各种动员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联合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累计购买、复印和发放《统计法》读本、《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统计法规资料手册600余份,书写宣传标语50余幅(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并摘录有关统计违法案例发放到基层统计单位和统计人员,切实深化统计普法教育工作。200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县统计局抓住这一契机,一是组织255名基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部门领导参加国家统计局与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二是在《洞口报》上登载统计上常用的统计指标解释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组织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知名度,把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通过开展持久、深入和经常性的统计法制教育,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水平,广大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为全县统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采取重点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县统计局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统计法制进程的重点,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支持,由县人大、县政府不定期地组织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统计执法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县统计局每年做到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