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观指导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以更高的目标追求,研究全新的工作思路,运用有效的方法措施,敢于开拓前进,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作出先导,提供示范。因而,整个争创工作所制定的指标体系,有强烈的导向性,通过争创活动,能真正引领和带动全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三是探索创新的原则。当前,我市正处在从全面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要害阶段,这个阶段既是经济转轨的提升期,也是社会转型的整合期。在这个时期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全新的课题和艰巨的任务,肯定会碰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农村“三个集中”、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进行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开展各种试点示范,探索突破途径,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探索路子,创造经验。
四是夯实基础的原则。村级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组织,是我国党政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村级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当前农民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等,都是村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因此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应该在村级。为此,推进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放在村级,大力推进村级经济发展、村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夯实筑牢。
第三,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的指标体系。围绕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依据《无锡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行动纲要》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的工作要求,《意见》对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
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必须在以下五个方面处于全市村级发展建设领先水平:
1、经济发展:(1)经济总量规模化。全面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水平,人均应税销售收入超过8万元。(预计今年全市有20%的村可达超指标。)(2)二三产业园区化。坚持实行科学规划,提高开发园区建设水平,二三产业在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中的产出比例达到9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有25%的村可达超指标。)(3)经营集约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设施条件,加快实施标准化,全面提高农机化水平,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的比重达到80%以上。(预计今年全市有20%的村可达超指标。)(4)经济发展特色化。因地制宜发展各业经济,村级经济发展品牌化、科技化、外向化特色明显,有一个以上省级或国家级星火、火炬计划科技项目。(全市已有5%的村实施了省级或国家级星火、火炬计划科技项目。)(5)村级经济股份化。大力发展股份经济,全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增收长效机制,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人均村级年可支配收入达到500元以上。(全市已有40%的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超500元。)
2、生活富裕:(1)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预计今年达超这一指标的村为1个,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超过8000元。)(2)农民居住条件舒适,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预计今年全市90%的村可达超指标。(3)本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本村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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