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里,就减少了一个农产品的生产者,从而增加了一个消费者,农民的收入就可以提高了。”林毅夫解释到,由于农产品具有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低的特性,单纯靠增加农业生产,容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国外的历史经验证明,惟有通过产业、就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流动出来的劳动力一方面由农产品供给者变为产品需求者,另一方面使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耕地面积增加扩大经营规模,农民的人均收入才能长期持续地增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对上述观点也表示认同。他说,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缓解了农村资源环境压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积累,是“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重要实现形式。农民转为市民是城镇化的必然趋势,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惠及进城务工农民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在城市稳定就业、长期生活的农民逐渐完成由农民向工人、村民向市民的转移。要保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使农民在城乡之间能够“双向”流动,防止进城农民失业又失地,变为城市贫民,形成贫民窟,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全国政协常委萧灼基认为,我国农村现有劳动力4.9亿人,富余劳动力1.5亿人,每年还要新增600万人。由于农村现有劳动力转移困难,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相当于国内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劳动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矛盾是我国农业劳动力低下的主要原因。解决的主要办法是逐步把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但同时应注意到,由于城镇劳动力也在自然增长,城镇的就业岗位有限,所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只能逐步进行,预计在“十一五”期间,每年转移人口为900万人。
[新建议]
摆正建设新农村
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关系
要认识到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只有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了,才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为反哺农业、带动农业提供经济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度发达的工业和城市经济的反哺和带动。今后我们要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
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首先,建设新农村的首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农业。这既可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足够的农产品供给和劳动力支撑,又可以拉动消费,增加工业企业收益,加快工业化步伐。其次,新农村建设强调统筹城乡发展。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可以推进城乡制度的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国家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城镇化的基础上,而城镇化又必须建立在农村发展的基础上。没有农村的发展,城镇化就失去了支撑。有人认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占用了农村的发展资金和农民的廉价土地,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也有人认为城市化才是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违背现代化的规律,进而主张把城市建设好,把农民转移到城市就行了,不一定要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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