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企联、有关部门和各方代表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委员会,下设三个调研组,主要承担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劳动定额、企业工资调整、劳动力市场价位四项评估任务,指导全市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建立了由1000多名集体协商指导员组成的专家库。一旦了解企业有开展集体协商的意向,即到企业对协商代
表确定、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协议签订进行现场指导,促使协商双方对焦点、争议问题达成共识。多年来,我市集体协商签约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为了提高集体协议的履约率,我们重点在“督”上下功夫,会同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了解履约情况,对每一户企业签订的集体协议建立动态治理台帐。一旦协议确定的重要利益条款进入执行期,即深入企业监督执行。同时,定期召开座谈会,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协调解决。我们还要求签订集体协议的企业,必须同时成立由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为主体的履约监督小组,重点对企业行政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市三方会议成员单位报告。通过多方式督导,多年来全市集体协议的履约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三、注重标本兼治,有效解决国企欠薪等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难点问题
和谐劳动关系的要害在利益和谐,而影响利益和谐的要害是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几年来,我们按照企业自筹资金、资产经营公司调剂、政府政策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做到了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和清欠措施“三个到位”。在2003年底,我市有效解决了国有企业历史欠薪4.53亿元。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为把握国企欠薪的真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企业一线调查研究,明确要求在2003年底前“一天不拖、一户不漏、一分不少”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欠薪问题,并将此列为2003年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分管市长亲自组织制定清欠方案,直接负责国企清欠的协调工作,并建立起清欠联动工作机制,由市劳动保障局、国资委、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清欠合力。同时,各区、市政府也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出本区、市的清欠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解到位
为避免清欠联动工作的推诿扯皮,我们又进一步明确责任,量化目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清欠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日调度制度,动态把握清欠进展情况,并定期上报市政府;市国资委、建委分别负责工交、商业、建筑企业的清欠工作,加快企业改制和劣势企业退出步伐;市财政局负责土地收益资金的治理使用,及时向企业拨付清欠资金;市规划局负责汇总企业变更土地性质的情况,制定操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储备和拍卖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与考核,每月通报全市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当年政府绩效考核。此外,对欠薪企业法人和总会计师实行了不能晋升职称,不能增加薪金、不能评选先进、不能购车置房、不能出国考察的“五不”禁令,有力推动了国企清欠工作的开展。
(三)清欠措施到位
为确保清欠工作做到标本兼治,不走过场,我们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断完善政策和措施。对有清偿能力的欠薪企业,采取盘活资产、租赁厂房、回收货款、执法清欠等方式,有效清理欠薪1.4亿元。对不能依靠自身能力进行清偿的国有企业,尤其是无资金、无厂房、无设备的“三无企业”,采取了政策帮扶筹资清欠的方法,在市财政局设立资金专户,建立“资金平台”,对所有国有企业土地变现资金实行统一治理,调剂使用。资金首先用于清理土地变现企业的欠薪、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