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熟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
(二)坚持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具体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要求。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的合理性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
(三)模范遵守法律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假如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不会被社会所尊重。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
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
(四)自觉接受监督
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首先,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充分熟悉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其次,要正确熟悉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
第三,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动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政法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在政法组织体系内部,检察监督对于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重要途径。政法机关及其广大干警都必须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刑事诉讼中政法部门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