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按人均2.8元计算,人均超0.15元;2002年投入156.8万元,人均5.24元,保证年底前按照人均8.1元的标准足额到位。经费的足额投入,保证了技术服务、独生子女保健、宣传教育、干部培训、服务网络建设等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计生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努力营造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县、乡、村党政一把手和计生责任人、法人代表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县,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的党政副职具体抓,抓计生重点村、后进村、班子瘫痪村;乡镇实行分片负责制,班子成员除分管工作外,都有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县直部门包乡(镇),进村入永开展计划生育工作。2000至2002年县直单位分包各乡镇计生后进村实施后进攻坚计划,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提拔、重用优秀年轻计生干部,2001年以来,有6名乡镇计生办主任提拔为副科级干部,计生委2名副科级人员晋升为正科级,7名乡镇主管领导得到了提拔、重用,真正做到了对计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等,增强了计生干部干事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直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下发文件具体安排部署本系统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并把工作好坏列入各部门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综合管理、形成了计生工作的合力,保障了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县计委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制订全年计划,编制十五年规划时将之列入其中。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计生部门的协作,强化对医疗单位(包括个体诊所)b超、染色体技术、引流产手术的管理,严禁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严禁擅自为节育对象摘取宫内节育器、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个体诊所一律不得开设接生、上取环、引流产、结扎等各项节育手术业务。无《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计划生育用品。医疗单位在接收产妇时,首先核查其生育证,不得擅自为无证孕产妇接生,并将无证者的情况24小时内通报计生部门。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联合开展药具零售市场、b超市场的清理检查活动;民政部门严格婚姻登记管理,制止非法婚姻。必须以法定婚龄为基本条件,杜绝粉理不合格证。违规办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非法同居、非法婚姻,执法人员进行有效制止,消除了计划外孕育隐患。依法处理非法收养行为,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在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计生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在农村优抚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和计生干部,对因节育手术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计生户,优先考虑,重点救济。公安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出生婴儿入户时,,把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户介绍信做为必要条件。今年来,共为全县3000余名婴儿办理了入户手续,幸免做到了证件手续齐全。纪检监察部门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案件。法院系统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审理计划生育案件,全力支持计划生育部门依法行政。工商部门在为成年流动人口输《营业执照》时,核查经现住地计生部门查难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认真开展对个体经营者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计生、公安等部门加强避孕药具零售市场管理。正是由于全县实行计划生育一盘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抓计生,保证了计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完善计生优质服务网络
(一)是深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观念。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农村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形成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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