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义务。
“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村务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过程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村民自治,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开展村民自治,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我县将“四民主、两公开”作为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凡属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报酬等,都须向村民公开,尤其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做到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是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在全县所有村委会均设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有些村委会如邓埠镇倪桂村还通过调频广播、锦江镇九亭村通过向群众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一般的村务事项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困难户等级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经村干部会议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是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委会在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中提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并在年终的群众大会上向村民报告
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资格。为加强对村务公开的领导,各乡镇均成立了由党委分管副书记负责的工作机构,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全县125个村委会普遍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同时,我县还将村务公开延伸到各村民小组,由村小组公开到农户。在创建活动中,全县各村委会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务行为,推动了村级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农村政务、财务管理更加透明,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逐渐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营造邻里和睦、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我县在创建活动中,主要强化了以下三项措施:
第一,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我县锦江镇九亭村靠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的不懈努力, 20年来实现了无村组负债、无农户欠款、无各种税费欠款、无土地抛荒、无治安刑事案件、无上访事件的“六无”,被中央有关部门誉为“九亭现象”。“九亭现象”的实质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村干部勤政为民,公道正派,尤其是村支部书记以身作则,不谋私利,量力而行,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条是始终坚持群众事务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对村里大小事务一律实行阳光作业。我们深入挖掘“九亭现象”的经验做法,以典型引路,在全县推广,使全县各村委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乡镇党委在向典型学习的同时,结合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和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对后进村、矛盾多发村和班子不团结的村调查摸底,对确实不能胜任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撤换。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干群关系不断融洽,逐步营造出安居乐业的氛围,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