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十五”, *县国税人留下了一段精彩难忘的岁月。“十五”期间,在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和临沧市国税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国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加强各项税收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走过了国税收入持速、快速增长的黄金发展期,国税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圆满完成“十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税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开创了*县国税工作新局面。
税收收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十五”期间,税收收入从2001年的8,555万元到2009年的23,964万元,累计组织国税收入73,236万元,比“九五”期间30,009万元增43230万元,增长144%,年平均增幅为24.84%。2009年组织收入占临沧市八县总收入43946万元的54.3%。2009年税款征收基本实现了年税年清。税源控管日益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精神文明及各项工作成效明显。被省市县委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获系统内省、市局“文明单位”、“文明县局”“先进领导班子”;获市、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财税工作先进集体”;县 “人民满意单位”“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组织”。形成了全县国税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使干部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在不同层面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这些成绩和荣誉,不仅凝聚了*县税人的汗水和辛劳,更折射出*县创新发展的闪光历程。
观念创新——注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从2001年开始,*县国税局将先进的管理理念注入到税收工作中,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合理引入项目管理、过程控制、质量考核、目标激励等企业化的先进管理理念,不断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积累、丰富和发展中,“以事为主,对工作负责”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全系统增强了“四个意识”:管理理念的意识;各级决策层质量目标意识;各级管理层、执行层计划和措施监督落实意识;全体干部实现目标的效率意识。整个管理方式实现了由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的过程控制型跨越。
机制创新——注入发展的动力。*县国税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组织和领导者实行量化考核、过程评价、述职评价“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的考核方式分为公务员考评、业务能手竞赛、先进工作者评定;强化学习培训机制,促使广大干部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用有所长;建立激励机制,采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制的方法,实现对全系统县局、分局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从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入手,以信息化为依托,实现对管理全程监管,督促国税干部严格在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的制约下行使职权。通过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确保税收执法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有效遏制了以税谋私腐败行为发生。
管理创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