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从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需要看,创新的意识不强,思路不宽,层次不高,满足于上传下达的传统工作方法和思路,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在如何紧密结合当前国税工作的新情况,对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治理权监督的新手段、新方法研究探索不够,对深化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新思路、新载体开拓创新欠缺,存在只求稳妥,不愿开拓的保守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导致党风廉政工作方法年年老一套,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党风廉政工作的应有效果。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浮在机关多,沉入基层少。每次下基层都是来去匆匆,多是以听汇报为主,对基层一些工作或问题只是了解表面,没能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探讨,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上。尤其是抓联系点的工作中,与主管领导交流的多,与一般工作人员和其他领导沟通的较少,对分管工作关注的多,对其它工作接触的少,也没能更多地深入到群众中,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的意见和想法知之不多,难以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全面建设。布置工作多,检查落实少。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往往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制订难以实现的指标,没有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帮助协调工作,使基层工作出现忙乱,对基层造成不应有的负担和困难。
(四)、执纪守纪失之于松。一是执纪有时偏软。在对待违纪问题和一些不良现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往往是就事论事、就问题抓问题,考虑各种复杂关系多,顾虑重重,缩手缩脚,说的硬,做的软,没有从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的角度深究深责,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教育,轻惩处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不正之风、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不够强,以至标本兼治的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守纪还需更严。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省局的“三项规定”、区委提出的“三条禁令”,对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进行自查,我认为作为区局纪检组长,身处反腐前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己虽然能够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但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上还存在需要注重的地方,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横向沟通上,有时碍于感情和面子,也有“请吃”和“吃请”等问题,没有专心在“大气候”中营造清正的“小环境”,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抵制不力或着是认同顺从,这些都是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
二、问题剖析
针对查摆出的上述问题,通过领导和同志们的谈心帮助,结合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党员干部的六条标准,个人进行了认真反思,感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性,紧迫性熟悉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没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上下的功夫不深,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必备的政治素养和厚重的理论功底,存在重实践、轻理论倾向。
二是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正确的利益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树立不牢,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深,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自觉性不强,标准把握不高,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在全局性和敏感性问题上唯上思想较重,属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
三是党性修养标准不高。没有做到时时处处摆正个人与组织、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始终用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工作
起点不高,要求不严,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碍于面子或随众心理,是世界观改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