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增强党内团结来促进党内和谐,一种比较典型的看法。党内团结是党内和谐的应有之义,但是党内和谐不是党内团结能够全部概括的不能简单地把党内团结等同于党内和谐。自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以党内和谐推进社会和谐的新命题后,党内和谐问题。什么是党内和谐?党内和谐的判断规范是什么?促进党内和谐的路径是什么?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把党内团结等同于党内和谐。
任何政党内部都不可能没有矛盾,而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促进党内和谐是一个不断化解党内矛盾的持续过程。在不同历史时期,化解党内矛盾的思维、理念、方法和途径是不同的。党内路线斗争曾经是中国共产党处理党内矛盾的思维、方法和途径,这显然已经不符合今天促进党内和谐的时代要求,而应当用民主的思维、理念、方法和途径处理党内矛盾,以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
以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要求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党内民主的前提条件。公开什么内容、谁来决定公开的内容、以及公开的时间等问题非常重要。在以往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着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过程公开少、公开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党员特别想了解的内容和特别想知道的时候却不公开,而党员认为是无关紧要的内容却迟到地公开,这在党员心理认同上产生问题。如果党员在心理上不认同党组织的所作所为,党内是难有和谐可言的。所以,事后党务公开必要,但事前公开和过程公开更需要。近两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在推进党务公开方面已率先进行了尝试,党内外反响很好。每当党内重大举措启动实施时,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已经形成了惯例。年7月7日,中组部首次出席国新办发布会,介绍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效果很好。年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布中纪委、中共中央统战部、党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台办、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中共中央七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公布了七部门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机构电话,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的话说“这是质的飞跃”。今后,加快推进党务公开,除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外,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至少包括:各级党代表大会政治报告草案应提前广泛、公开地征求党代表、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逐步推行党代会像人代会那样对新闻媒体有限开放;逐步扩大党代会列席人员范围;党的代表大会期间党代表提案和会议简报在党内公开。
以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和谐,要求完善党代会的开会制度。审议“两委”(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是党代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开好党代会的重要环节。听取有余、审议不足,决定迅速、讨论不充分,是一些地方党代会存在的突出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大会期间审议报告和讨论问题时是否允许党代表发表不同意见和看法。从党内一系列文件规定来看,没有哪一部文件规定不允许,相反,却规定“党员有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氛围”、“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专门提出上述要求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决不是无的放矢。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恐怕在于对“跟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上。实际上,强调跟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和统一思想是有特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的,即决策后在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四个基本”(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把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