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予优先提拔任用。对政绩平平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对经考核政绩较差,确属不能胜任、德才平庸的,坚决给予调整,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免职、辞职、降职、诫勉等措施。对故意制造虚假政绩骗取荣誉,以所谓的“政绩工程”等达到个人升迁目的,损害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坚决追究主要当事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并根据党纪、政纪给予严肃惩处。
3、运用考评结果,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政绩考核的过程既是对现有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也是发现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通过考核政绩,深入了解现有后备干部的现实表现、发展潜力以及不足之处,为充实、调整和培养后备干部提供依据,这不仅有利于后备干部队伍的动态管理,有利于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而且还可使后备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4、针对发现问题,适时开展教育与管理。根据政绩考评的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反馈,并以此为契机,引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增强团结,形成合力。对政绩一般和较差的领导干部,要体现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给予诫勉,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努力使不足和错误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对政绩突出和比较突出的领导干部,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欠缺和不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订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理论培训或锻炼,以进一步提高素质。
5、强化配套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公正。为最大限度地使政绩考评的结果呈现出正确、合理,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政绩档案。将每年考核结果、年度群众测评、组织考察和奖惩等情况,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等作为积累性考察,进行汇总,作为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政绩追溯制。政绩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实践的考验,对政绩实行跟踪,一旦发现是虚假政绩,无论时间多长、无论在何地任职,都要追究责任。三是建立政绩责任制。要分清政绩是领导班子集体创造的,还是班子成员个体建立的,是主要领导的政绩还是分管领导的政绩,将政绩考核落实到人,以改变现在有了政绩大家都有份的状况。四是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示,增强政绩考核结果的可靠性和透明度,既可看出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认可程度,又可看出组织的客观评价结果,使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罚,进而在领导干部中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踏实苦干的优良风气和以振兴认英雄、以发展看优劣、以政绩定升迁的正确用人导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