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实现打破身份地域界限,不拘一格选人聚才,加快干部队伍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建设步伐。在加强补员工作的计划性管理的同时,采用提高报考资格条件、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充分发挥面试作用和加强考察工作等方式,重点把好进人过程中的“素质关”。
(2)、完善党政机关聘任上岗机制。严格执行《宁波市江东区机关部门中层竞聘上岗实施细则》和《宁波市江东区机关一般干部聘用制试行办法》的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注重对干部综合素质的考察,将素质作为用人的主要标准之一,及时总结、提炼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进行完善、补充。着力做到:通过资格审查,了解竞聘者的基本素质;通过笔试,测试竞聘者的基本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演讲答辩,把握竞聘者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通过考察,全面评价竞聘者的综合素质。
(3)、建立党政机关干部交流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党政机关干部交流工作,切实增强干部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次序、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岗位,排出一批人选,实行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干部交流。尤其是对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掌管人财物审批权的岗位担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干部,及时进行轮岗交流。
3、以理顺“二项体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1)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围绕科技强区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改革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着重做好政策引导、依法监督、配套服务等工作, 积极发挥能力杠杆作用,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让其巨大潜能应可能地得到充分的发挥。一是加大推行聘用制力度。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二是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不断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三是建立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行业内部调剂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2)、理顺企业管理体制。以能力为切入点,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积极发挥董事会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想适应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本着“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关系,调整管理权限,实现分层分类管理。二是改进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进一步理顺出资人与企业董事会、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表关系,落实董事长的提名权和董事会的用人权。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三是健全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逐步建立一套与企业领导人员业绩挂钩、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和推行责权利相一致、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完善民主评议和厂务公开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外派监事制度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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