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在人。只有选好人,用好人,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从容应对考验,完成人民所赋予的历史重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它对全面推进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已成为各级党组织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目标之间的现实差距
近年来,我区围绕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已初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监督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体系,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较有力的制度保证。通过制度改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着眼于理论武装和理论素质的提高,着眼于解放思想和理清改革发展的思路,着眼于联系实际和研究解决现实问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执政意识有了普遍的增强,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根据改革和发展的新任务,时代和人民的新要求,以及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如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顺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区仍存在许多差距。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差距:
1、与新形势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相比存在的差距
一是有些制度与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还不能较好地解决干部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譬如缺少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干部能下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部分领导干部对能下问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未转变,“官本位”思想还比较突出,不能正确对待“下”的问题。二是部分制度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在扩大党内民主,发挥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譬如缺乏规范的初始提名推荐制度,由于缺少职位空缺的公告、全委会成员的民主推荐等程序,使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程序—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在一开始时,就缺少应有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三是个别制度与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少数领导干部反映出来的“五重五轻”(重始轻终、重短轻长、重显轻隐、重易轻难、重局部轻全局)不正确的政绩观现象,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和坚持两者的辨证统一要求甚远。造成“五重五轻”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不科学、不合理、不全面,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对显性的政绩考评多,对隐性的政绩考评少;政绩考评中定性评价的比较多,定量分析研究的却很少;政绩考评注重数据报表多,采纳社会评价少;对班子集体考评多,对领导成员责任定位到个人的少;政绩考评中表扬的多,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的少)。
2、与人民群众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相比存在的差距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仍然习惯于用一些群众争议少、缺点不明显的老好人,而对一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大胆负责、开拓创新、能力较强、干成事但有争议的干部有时使用比较慎重或还不敢重用。极少数单位和部门,没有从事业出发、从德才出发,一定程度上存在任人唯利、唯熟、唯亲等现象。二是干部流动机制还不够健全。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委任制干部还缺少具体的明确任期限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干部交流力度做得还不够,在某些岗位仍然存在任同一领导职务时间较长现象;干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不胜任、不称职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力度不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