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他说:“天真皇人谓黄帝曰:未闻身理而国不理者。夫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胃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别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知理身则知理国矣。爱其民所以安国也,恡其气所以全身也。民散则国亡,气竭则身死,亡者不可存也,死者不可生也,所以至人销未起之患,理未病之疾,气难养而易浊,民难聚而易散。理之于无事之前,勿追之于既失之后。”“‘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言圣人内爱其神外爱其民也。”杜氏的说法是对葛洪的“理身理国”观的继承与发挥。他从个体(身)与社会(国)的双重层面,对如何重新调整人的生存根基和价值理念的问题作了深刻地反思。这种身国同理共治(身国同道、身国相拟)的思想,也一直是唐以后道门讨论的主题。如宋陈致虚道:“人以身为国,以精为民,以气为主,以神为帅,山川林木,俱在身中……以君一宁,万神听命。”明道士王一清云:“若以道举之于政,内以修身,外以治国。”但唐之后说法守成者多,创见者希,故不详考。
值得一提的是,道家和道教“理身理国”观之身国共治主张,即使至今日,也依然有其理论的借鉴意义。在民主和法治社会中,无论是何种级别的领导者,提升自我的人格修养,洁身自好,乃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使不能尽想民众之所想,日思百姓之疾苦,倘若能停止借口关心民众以行扰民众之举,便是“治之无为”了。这是真切之期盼,亦是沉重之梦想。
注释:
詹石窗的《道家“理身理国”政治论》(未刊稿年)认为道家“理身理国”的思维特色是“身国互喻”。“理身理国”的中心原则是“无为”,老庄之“无为”的主要内涵是返朴、善下、通和。无为原则是“理身理国”政治审美的最高境界。胡孚琛、吕锡琛在《道学通论-道家、道教、仙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年版)认为道学是种“身国同构”的学说,倡导以身为本位,天人同构,身国一理。
严灵峰:《辑成玄英道德经开题序决义疏》,转引自熊铁基等:《中国老学史》,福建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页。
时人常将“道可道,非常道。”解释为“‘道’或以说得出来的,就不是常‘道’。‘可道’的‘道’字,和老子思想无关,它是指言说的意思。”(参见陈鼓应:
严遵著,王德有点校:《老子指归》,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同上,第页。
同上,第页。
同上,第页。
《道德真经注河上公章句》,见《道藏》第册,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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