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无为养神,无事安民”,“法道无为,治身则有益精神,治国则有益万民,不劳烦也……无为之治,治身治国也。”河上公与严遵义近。但他强调了自然是“道性”、“道意”(“道性自然无所法”),这就进一步确立了常道在本体论上的优先性、绝对性。河上公在释《道德经》“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时云:“国身同也,母,道也。人能保身中之道,使精气不劳,五神不苦,则可以长久。”呼吸行气、养形神不死是种调理身体血脉和气息的方式,接近于道教后来所说的“内丹修炼”中的命功。河上公已把理(治)国的过程比观为“内丹修炼”过程。治理国家如同修炼精气神一样,应时时注意对身体内“火候”的把握。这对《老子想尔注》亦有深远影响。
道家的理(治)身理(治)国观所包含的“身国同道”、“身国相拟”原则,后为道教所发展。如东汉《太平经》从元气说出发,主张理(治)身(重命养躯和养性)重在养中和之气,理(治)身的法则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宝器。治国应“学其身”,故“守中”、“养中”也是治国的原则。治身之所以与治国同,在于二者都是“道意”的体现。“古者圣人治致太平,皆求天地中和之心,一气不通,百事乖错”,“端神靖身,乃治之本也,寿之征也。无为之事从是兴也。先学其身,以知吉凶。是故贤圣明者,但学其身,不学他人,深思道意,故能太平也”。在理身方面,《太平经》同《河上公注》义近,都将养生学及内丹学之修炼法则比观政治领域的管理法度。
魏晋道士葛洪亦以“道”作为理(治)身理(治)国的理论依据和准绳,赋予“道”无限的变通性:“夫道者,内以治身,外以为国,能令七政遵度,二气告和……为百家之君长,仁义之祖宗也。”严遵称“道德不生,而万物自生焉”,葛洪亦强调“天道无为,任物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这说明,道家和道教各派皆将自然看作是道之体性自身,呈现出道性的自然状态正是“理(治)身理(治)国”的常态和最佳选择。不同的是,对于严遵而言,“理(治)身”重在“修性
对于葛洪来说,“理(治)身与理(治)国同”不仅是“道同”,亦是“貌合”:
“欲金丹成而升天……有诸不易,而复当加之以思神守一,却恶卫身,常如人君之治国,戎将之待敌,乃可得长生之功也……故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胸腹之位,犹宫室也。四肢之列,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故知治身,则能治国也。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养其气所以全其身。民散则国亡,气竭则身死。”
此处说法与严遵略有不同,严遵的“以身拟国”,突出天下之兴亡存废与人主息息相关,强调人主在治国中的核心地位及应守之责任。而葛洪之思维特色更近于“身国相拟”。他已更明确地将“理(治)身”的内涵转化成养生成仙之道。治理身的过程即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