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严格执行“三不执行”即晚十二点后、婚丧嫁娶现场、重大节假日不执行;“三不罚款”即对享受“低保”的人、无固定收入的人、残疾人不罚款;“五不拘留”即对人大代表、怀孕和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重病的人、孩子无人照顾的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不拘留。这些都体现了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从而感化他们、敦促他们配合执行。五是定期进行了业务考试,提高了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从而达到提高执行效率和办案质量的目的。2008年进行了两次严格的业务考试。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巩固了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的成果。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改及“双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正司法水平。按照州、县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法院积极、认真的开展了这项活动。成立了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专门机构,制定了实施办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少数法官庭审活动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随意干涉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严重影响公正司法的行为;解决少数法官权力观、地位观不端正以及在审判工作中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态度生硬、拖案压案和该执行而不及时执行等问题;解决案件执行中发生的违反执行程序、中止或终结执行不当、超标的执行、错误执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滥用强制措施等;下大力气解决了信访中存在的问题。
四、能够正视问题,并能及时解决。一是要求干警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自身素质。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杜绝办案人员点名要案、在有的环节上移送案件时间过长等现象。进一步规范申诉、申请再审以及听证等制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制定审判质量效率评价体系,规范案件质量管理。重大案件领导督办,严格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评查。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认真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四是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益。2008年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8万余元。成立了金融办案组,清理金融借贷案件,促进了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收组,清收不良资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加强了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共受理申诉案件22件,已审查终结22件;受理再审案件11件,已审结10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件,已审结4件。共评查各类审、执结案件1142件,合格的占96%,差案只占0.17%。促进了公正司法。六是进一步落实了司法为民措施。完善了公开审判制度。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聘任了12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已走进法庭参与审判活动。七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建院,以制度管人。今年共建立和修订了党务、政务、业务等方面的制度62项,基本形成了约束机制。加大了对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提醒干警要警钟长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适合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人员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八是重视涉法上访工作,及时处理涉农案件,减少上访。2008年土地纠纷比较突出,对此,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协调、疏导,依法调处了36起土地纠纷,确保了春耕生产的正常进行。九是自觉按受人大监督、重视政协民主监督等外部监督,形成了内外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办理县人大代表提议案件3件,这是近三年来最少的一年,代表议案大幅度下降。办理人大、县政法委转办的案件24件,都已及时将办结情况上报和答复了有关部门。按照州、县政法委关于“双创”活动五年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