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使得小煤矿征收管理工作难度较大,通过对地税 分局的调查不难看出这一问题, 辖区面积近1000平方公里,辖区内分布着79对小煤矿,这些小煤矿间相对距离较远,然而 分局正式干部却只有5人,如果每个煤矿都检查一遍需20多天,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
(六) 小煤矿矿主纳税意识差
大部分小煤矿业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依法纳税观念淡薄,普遍存在对税收政策法规知识了解不足、纳税意识差的情况,受自身利益的驱动,千方百计的偷逃税款,不能按期申报,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如假停产、买矿不申报等,有的还经常与税务人员“捉迷藏”、“打埋伏”,有的还会利用社会关系网干预税收执法,因此管理的难度非常大。
三 小煤矿税收管理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 抢抓机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煤炭市场行情好转对个体小煤矿而言是求发展、上规模的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与之相应的小煤矿税收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加强小煤矿的税收征管工作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主要的措施有:1、成立小煤矿税收征管办公室,专门负责辖区内所有小煤矿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把原来由分散式管理变为集中式管理。2、明确分工,确立小煤矿税收征管办公室的各项职责。对税务登记、建帐建制和申报缴税等各环节进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求严格审查,严格管理。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小煤矿管理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二) 加强内外部税收征管和检查力度
1、摸清税源底数,加强税籍管理力度。 (1)对辖区内小煤矿进行全面的普查,注重清理漏征漏管户,对没有登记的补办税务登记,并将其全部纳税资料进行归档,加强对煤矿开业、变更、停业、以及非正常户的登记管理,对证照不全、未审批的小煤矿建立临时税务登记,并且完善小煤矿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使小煤矿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2)建立小煤矿管理登记清册,制定小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对小煤矿的、井型、大巷进尺、煤层厚度、原煤种类、吨煤成本及销售去向等情况做详细调查归档。(3)建立小煤矿征收台帐。记录每个小煤矿每月原煤销售数量、吨煤平均单价、销售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欠缴税额等,有利于随时查阅小煤矿每月纳税情况。
2、深入矿井,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四个掌握。在煤矿税收征管工作中,要经常性的深入矿井,了解煤矿的生产销售情况,不断提高执法刚性,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行为。针对地税部门征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可以对于煤炭部门已掌握并能提供产量的煤矿和地税部门已掌握且纳税情况较好的煤矿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如一季度检查一次),把工作重点放在那些煤炭部门未掌握并不能提供产量的煤矿,各种证照不全、未审批的煤矿,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较差的煤矿,加大对其执法检查力度(如一月一次),用这种灵活的工作方法来缓解征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检查工作中要加大对销售矿井的执法检查力度。销售矿井使税收征管中容易忽视的环节,而且难于提前控制,针对这一情况要采取政策宣传,让纳税人知道卖矿属于销售不动产,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偷漏税的法律后果,在日常管理中,多了解其经营情况,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协税护税网络,接到信息反馈及时征缴。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到四个掌握:(1)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在检查中,主要参照煤炭局审批的掘进作业规程和采煤作业规程,从中确定各小煤矿的生产情况是掘进还是回采,同时,通过对原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