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完善“阳光工程”收费制度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目前,我局系统已初步形成了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
(二)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一是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特点,相继制定了《长沙市工
商行政治理系统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办法》以及《长沙市工商行政治理系统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运用激励、竞争、监督等三项机制,在全系统打造干部公平参与、竞争上岗的平台。二是在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市局“四禁止”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诚请社会监督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禁酒令》以及《违反禁酒令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去年元月,我局通过《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省、市新闻媒体刊登有奖举报公告,诚请社会各界对我局系统工作人员向企业、个体户索拿卡要、以吃抵费、以物抵费以及为他人代办年检证照、滥收乱罚的行为和情况进行监督。对举报属实者一律给予200—800元的奖励,举报奖金由被举报人“买单”。如某分局一所长因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查证属实后,除支付800元举报奖外,被责令引咎辞职。由于去年有奖举报举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决定今年有奖举报制度实施时间再延长一年。三是把系统2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历年来系统信访举报查处落实情况录入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电脑,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规范公车治理。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在全系统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申报制度。对全系统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一登记造册,将所有公车使用信息输入局长、纪检组长手提电脑,实行动态监控。今年元月开始,我们还对全系统所有执法车辆加喷“工商行政治理”字样,实行统一式样、统一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酒后驾车和驾驶工商执法车辆出入消费娱乐休闲场所的现象发生。
(三)围绕改革发展创新制度。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入推进制度改革。一是为优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和全市工商部门的执法环境,我局推出了以行政许可事务帮教制、依法经营规劝制、查处违法预警制和维权兴企指导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方式,制定了“十大行政指导项目”,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政企良性互动的“和谐监管”。去年谭仲池市长、省市优化效能办等领导相继来我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专门调研,省、市优化办还以简报的形式向全省、全市推介了我局行政指导工作;二是为了扩大禁令督查的辐射面和工作力度,巩固队伍作风整顿的成果,我局今年又制定并实施了《长沙市工商行政治理局禁令督查工作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禁令督查采取直接督查、自行督查、交叉督查的方式进行,并以下属各单位自行督查为主,直接督查和交叉督。查为辅,同时规定各单位定期督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在自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必须及时向本单位“一把手”和分管人事、纪检工作的领导汇报,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市局;凡违反禁令督查规定的,将视情况对该单位主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处理。目前,系统下属各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高度重视,大部分单位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班子,配备了专门督查设备,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有的单位还签订了禁令督查责任状,形成了禁令督查工作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抓住三个环节,构建权力监督之网
为进一步强化权力监控,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在工作中,我们着力构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为主,各种监督形式紧密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