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给予重点倾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试点地区省财政要安排资金先行实施转移支付。其中,前三个部分建议按市(州)、县(市、区)财政实际增支额计算;后一部分建议比照江西、云南等省的做法,按每年每乡镇10万元、每个行政村1万元的标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同时给予村级林业理事会一定的运转资金补助。并对林改分流人员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三)林业投融资渠道仍不畅通。改革试点地区虽在投融资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相关配套政策未能跟上,致使林业经营者从金融机构融资仍然困难。据了解,银行不愿放贷款主要有四个担心:一是林木处置问题,主伐期长,且受采伐限额限制;二是森林保险问题,目前尚无保险政策;三是林木管护问题,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四是林木抵押问题,林业专业评估机构不键全。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配套政策,着力解决林业融资难问题。一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为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提供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和抵押贷款平台。二是建立林权抵押物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重点是要建立森林资产评估办法,建立健全林权抵押物合法性审核制度、林权流转变更登记制度、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制度等。三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针对森林资源和林业产业发展特点,开发必要的林业金融产品,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出台林业贷款抵押管理办法,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建立财政林业贷款贴息制度,加大贴息支持力度。四是出台推进森林资产货币化的评估政策规定。由于森林资产货币化需要评估,而目前对林木林地资产评估的门槛很高,需要评估师资质;另一方面评估的标准、方法还缺乏法定依据,导致目前的评估既无法律效力,又无作价依据,影响双方的利益。因此,省里要对林业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以取得合法森林资产评估资格,并出台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以及交易办法和规则。
(四)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给生态保护和长远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国家对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每亩每年5元,而目前荒山林地租金每亩都达到了15-20元,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效益相比,相差更大。同时,由于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生态价值被低估,破坏生态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着力解决林业生态保护问题。一是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国家拟将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10元,江西从20*年起连续三年增加安排生态补偿资金3亿元,到2010年提高至10-15元。我省可根据财力状况,参照林地租金,逐步提高现行公益林补偿标准。二是探索建立地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业生态效益价值巨大,据北京市对全市森林生态效益的测算,森林的生态价值是其经济价值的13.3倍。建立地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也是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重要保障。省里要尽快出台地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从水电、供水、废气排放企业、生态旅游等收益较大的企业中,按经营收入提取一定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探索建立生态受益者补偿生态林所有者补偿机制,以保障生态安全。
(五)林业保险机制缺乏。今年初我省遭受历史罕见冰雪灾害天气,致使全省林业损失达600多亿元,有些地方10年都难以恢复。由于没有保险,林农得不到一点补偿。调查中一些林农心酸地说'别的地方受灾都有政府保险理赔,可这林业损失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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