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互相支持,协调配合;有职能交叉的部门,由责任单位牵头,有关单位要服从责任单位的调配,紧密配合,协调作战,形成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我县城区软、硬件的建设缺口较大,诸如硬件建设中的人行道辅砖块比例严重不足等;软件建设中的“门前四包、门内达标”未形成习惯,店外摊、流动摊点、“六乱”(即: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搭乱挂、乱挖乱建)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要求各有关部门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的软、硬环境建设是不现实的。
这就要求在弥补缺漏过程中有所侧重,突出重,狠抓专项整治。要以城区市容整治为突破口,要严格抓好当前城区“脏、乱、差”的整治,落实治理“六乱”措施;城建要对各项硬件设施加强完善,如人行道铺砖,果皮箱配置,园林绿地的建设养护等;工商、城管、环卫部门着重抓好城区“门前四包、门内达标”的强化管理,对城区所有临街经营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执照,取缔经营,同时疏堵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强制店外经营回店,流动摊贩进市场;交警大队要按照交通法规,对乱停、乱放车辆严格管理,同时要在城区适合车辆停放的位置划定停车线,所有车辆都要指地点停放,专人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要予以重罚,真正还路于车,还路于民;凤城镇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居民区巷道的公共卫生清扫,水沟的清理,居民的改厕和禁养家禽畜工作,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都应不折不扣地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无条件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实现长效管理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如何使城乡环境整治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是手段,长效管理是目的。要充分认识抓好城区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把搞好城市管理,当作体现永定人精神面貌,营造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城区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持之以恒,真抓实干,为提高城区管理水平负起责任;要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破坏城市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防止工作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行为,通过完善对各级领导班子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考评制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把长远目标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进展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提高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要狠抓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在近期内要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突破口,要合理分配力量,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搞好。“两办”督查科和县效能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活动效果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的单位要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限期未能整改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县五套班子挂钩领导近期内也要带队深入到所挂钩的部门、乡镇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明纪律,在整治过程中不管整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