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的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和各单位自查方案中自查自纠的内容进行自查。企事业单位可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案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信息产业部要求,不仅要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查找经营决策、财务治理、市场营销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同时,部机关相关司局、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各通信治理局,要结合实际,通过对全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分析,查找行业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有无违反统一市场原则设置准入门槛,有无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颁发许可证以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无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第三,进行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切实整改。监管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信息产业部要求,“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将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推进。
信息产业部提出,要利用各种途径把握案件线索,发挥网络信访举报的作用,畅通获得商业贿赂线索的渠道。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对在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排查,重点查处商
品交易、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依法惩处政府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过程中索要、收受对方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也将是重点查处目标。
信息产业部要求,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原则,将原则贯穿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保证查办案件的质量。要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制度,各单位管辖范围内案件要配合主管部门认真查处,管辖以外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单位。信息产业部拟建立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沟通制度,在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间沟通有关情况,分析研究涉及商业贿赂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中的问题,促进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开展。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
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有效机制
信息产业部对下属部门提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都要紧密结合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据了解,信息产业部将通过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行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熟悉,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行业风气和氛围。通过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人员法律法
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信息产业部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部机关和各通信治理局,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学会、协会等单位,要加强治理和行业自律,要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对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信息产业部要求其下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内部治理,建立自律机制。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行反对商业贿赂的承诺制。并提出,中心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目前,信息产业部已有相关部门在完善防治商业贿赂机制。据悉,浙江省信息产业厅已开通了两门举报电话(057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