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动优势资源发展弱势残疾人事业
行政执法范围,由人大内司委或政府法制办牵头开展残疾人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监察;纳入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年度计划,下达工作任务;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有钱办事的多方投入制度。除了上争投入、外引投入、政府财政投入、内聚社会投入外,要重点抓好依法征收残保金工作,多方投入捆绑使用,集中资金办成几件大事。三是有章理事的综合协调制度。要健全政策法规体系,逐步走上依法治残的轨道;要完善残疾人帮扶体系,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残工委的作用,协同民政、教育、卫生、劳动、财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落实低保救助、两免一补、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康复救助、权益保障、税费减免、信贷扶贫等相关政策;要坚持群众助残体系,广泛开展帮包带扶和志愿者助残活动;要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对残工委成员单位的任务目标治理、对残联机关的岗位目标治理和对基层残联的工作目标治理,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做到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治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治理格局。四是有人管事的队伍建设制度。要成立专门协会,购买公益岗位,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扶残助残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决残疾人干部队伍“进得来、出不去、流不动”的问题。五是有场做事的基本建设制度。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治理制度,大胆引进社会力量,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服务有载体,工作有平台,做事有依托,发展有后劲。
《策动优势资源发展弱势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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