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
)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治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治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非凡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心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治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治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治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治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治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治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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