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外事经费预算建议,负责财政部香港、澳门非凡行政区及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和治理部机关人员的出国出境考察和培训工作等。
(十八)会计司
治理全国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草拟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治理;负责全国会计职称治理工作;指导和治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等。
(十九)监督检查局
制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治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治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部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部属单位财务收支治理。
(二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统一治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治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治理和统筹安排中心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等。
(二十一)人事教育司
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人事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国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地方财政教育工作;治理和协调中心直属会计学院的有关工作等。
(二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等。
(二十三)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治理、服务工作;指导、代管部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等。
(二十四)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人事部
【代码】116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人事治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治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三)治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非凡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治理工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治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治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归口治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各项治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地方、
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非凡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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