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
(十二).外事司
拟定本部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外事计划,治理外事经费,归口治理与外国政府、民间和国际组织以及香港非凡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合作与交流。
(十三).人事教育司
负责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治理;组织拟定部管行业工程劳保费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部管各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指导部管各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评估标准和培养规格;治理部属高等院校。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铁道部
【代码】120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政治部办公室)
1.了解把握全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检查落实部党政工作部署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2.组织筹备全路重大会议和活动,负责部领导政务活动的事务安排与对外接待。
3.负责部党组会议、部长办公会议、政治部部务会议以及全路性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起草部领导综合性
讲话和部工作总结、报告。负责部党政领导的秘书工作。
4.协调和组织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部值班工作,沟通内外联系,处理急办事务,催办、查办上级机关和部领导交办事项,报告办理结果。
6.搜集、处理有关信息,编辑印发党政工作简报及其他专报材料。
7.负责部重大新闻发布,组织和审定采访部领导的重要新闻稿件。
8.拟定机关办公制度,组织实施,并负责综合协调。
9.负责处理部机关文电,治理部机关并指导部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10.治理部机关机要文电,指导全路保密、密码工作。
11.负责部机关行政事务治理工作,治理全路乘车证的印发工作。治理部机关固定资产、机关经费、办公用品,调配办公用房。统一治理和协调部机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12.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铁路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13.接待、处理部机关人民来信来访,指导部属单位信访工作。
14.领导部档案史志中心业务,归口治理部机要通信室。
15.承担部、部政治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安局(公安部十局)
(三)政策法规司
1.研究并拟定铁路改革与发展和综合性经济政策。
2.研究并组织协调铁路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铁路企业改革和治理工作。指导部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承办企业治理的综合性工作。
3.组织拟定铁路综合性行业法规。治理铁路法规工作。负责组织铁路行政复议。
4.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治部宣传部
1.组织、指导国家铁路干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宣传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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