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干部原则,改进治理方法,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治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建立健全领导班
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3)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治理制度。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治理。
对专业技术岗位,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治理制度,实行执业准入控制。通过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的机制,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治理岗位,要建立体现治理人员的治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
对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治理办法。
(4)建立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要制定具体的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5)逐步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4、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要害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对国家逐步减少经费拨款的,经批准,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经费完全自理的,答应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3)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答应各地区、各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答应事业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答应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4)发挥工资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和在非凡岗位工作的人员,继续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分配办法时,对在要害或非凡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适当给予倾斜。
5、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1)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精减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的要求,就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要害环节。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