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学习资料
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出的行为。
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疗卫生气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5、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学习资料》
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