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和关系的社会行为准则,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制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并且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言必称法律,行必称法律,才能培养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情感。
2、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因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是母法,是基本法,是总章程,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3、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4、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与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不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障显权威性,更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事实表明,“身正则令自行”凡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公众对法治的信赖,进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不可回避的一个现实事实,在资本主义国家,司法者或执法者有着严格的执法美誉。国民对司法或执法结果非常尊重,从内心深处崇尚法治。因此,切实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治本措施。
5、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的价值与宗旨,归根到底要靠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执行实现。“有法不依与无法无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假如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法律的作用势必丧失殆尽。因此,严格依法办事,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严格执行和尊守的要害环节,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更是法治区别于人
治的重要标志。严格依法办事,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包含以下四点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主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这就是讲不要发生越权行为。假如没有罚款权却实施罚款行为,没有收费权却乱收费等都属于越权办事,也就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依法办事的要求。二是有权必有责。这是宪法关于权力和义务相一致原则在规范国家权力行使方面的具体体现,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法律制约手段。在执法过程中,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是相对应的。我们的干警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与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果断克服那种权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错误观念,防止违法或失职渎职行为的出现。三是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律社会所共同遵守的法制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之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四是违法受追究。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对社会主义的法治危害更加严重。英国哲学家培根对此作了形象的比喻,他指出,假如普通人违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执法者违法犯罪就污染了水源。因此,只有对执法者的违法犯罪毫不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昭示严格依法办事的真正含义并给整个社会为树立起依法办事的良好风范。
第三个大问题: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监督的国家专门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具体有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一、要努力提高法律素养,这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
良好的法律素养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要害因素。依法治国需要一个与之相当的发达的法律文化氛围,而决定法律文化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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