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的领导,组织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各种工作关系,但决不包揽和代替市人大、市政协非凡是市政府的日常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必须自觉服从市委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这是很重要的历史经验,要在新形势下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今后市委要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联系沟通,使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成为各方面的共识,共同推进贯彻实施。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制度,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市委重大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个党组和几个口的工作都要从全市的大局出发,把自身的工作纳入全局范围,从全局的高度考虑工作计划、措施;相互之间要多沟通,碰到跨部门的事不推诿、不扯皮,多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形成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好风气。
(七)领导群众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市委和区县委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通过这些组织,广泛团结职工、青年和妇女,为推进上海两个文明建设而奋斗。要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
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组织在治理国家事务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工青妇组织与群众的联系,了解和把握基层的情况和群众的呼声,使市委的决定或决议能更符合实际,更好地体现群众的意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在党的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这里面有两条,一条是集体领导,集体领导的对立面不是个人负责,而是一言堂、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该汇报不汇报,或集体决定后不执行,自行其是;另一条是个人分工负责,个人分工负责的对立面是该拍板不拍板,该承担责任不承担,以为什么都要拿到党委集体来议,而且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这两种问题都要防止。
(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着力于发挥班子的综合优势。只有坚持集体领导,才能保证党委的领导坚强有力。党委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增强集体领导的意识。作为领导集体中的一员,要像江泽民同志要求的那样:“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领导方法上的这“十六字”方针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神,也体现了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大的方面需要统一也能够统一的要及时地统一起来,小的方面一时不便于统一也无关大局的可以先放一放;有的事情,暂时思想不统一,但又必须马上办的,应当根据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果断地作出决定。班子每个成员都应该严格遵守组织原则,认真参加全委会、常委会的讨论。会议研究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事先要让每个成员知道,让大家会前认真预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包括发表不同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集体决定一旦形成,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在党委“一班人”中,书记的作用很重要,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但书记作为“班长”,与班子其他成员处于平等的地位,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假如投票表决,书记也只是一票,不是由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在重大决策的过程中,书记要注重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答应大家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做到集思广益。班子成员要从全局的角度参与决策,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