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明确,一个问题需要多头请示、多头决策,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发生了问题还无法追究责任。《决定》提出诸多举措,就是要减少以至克服上述现象,因而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首先是要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交叉任职。具体说来,就是要根据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分重叠的实际,将政府相应副职吸收到党委常委会中来,或者由党委常委会成员兼任政府副职。同时,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设置,实行常委分工负责。这样,既能切实解决党政领导成员分工重叠问题,又能减少领导职数。当然,这里的前提是明确党委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不是政府的所有工作都要党委决策,因而也不是政府的所有副职都要进入党委常委会。否则,会造成党委常委会的过度膨胀和新的党政职责不分。
规范党政机构设置,还必须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在明确党委和政府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的前提下,属于党委职责权限范围的工作,党委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政府一般不设立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属于政府职责权限范围的工作,由政府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落实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党委不
设立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凡不符合这个原则所设立的工作部门,予以撤销或合并。
.为什么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当务之急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愈益突出。一方面,文化事业总体实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机制不健全,受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不少文化企事业单位缺乏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文化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性障碍日益凸显出来。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问题,惟一的出路在于改革。《决定》指出:要“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治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治理体制。加强和改革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管方向、管干部、管领导班子建设、管重大事项决定。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增强服务功能和自律功能,提高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能力。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积极培育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生产主体。
第二,以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增加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城市,要加大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建设的投入,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就近、经济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要大力扶持党和国家重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第三,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以改革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国有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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