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问题,加强思考和研究。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挂钩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制度。市、县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至少 个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向市委报送调研材料和决策建议。
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4.落实党员知情权。探索建立党的重要会议和党内重大决策党员旁听制度。探索建立市委和各县(市、区)委新闻发布制度。
5.拓展党员参与权。认真总结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经验。开展党代表提案制度试点,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经常性地征集党员意见。结合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拓宽党内交流和意见表达渠道。
6.保障党员选举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逐步扩大党内选举差额范围和比例。认真总结“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经验,积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保护党员独立表达选举意志,尽可能减少任期内的干部调动,维护党内选举的严肃性。
7.完善党员监督权。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诉等各类监督的渠道。加强保护党员监督权的制度建设,举报的保密、奖惩和补偿方面形成有效的保护制度。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8.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落实“干部海西建设能力提升计划”抓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做好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选拔与管理,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探索职位、职级分离的激励措施,研究落实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9.大力改革干部选任工作。完善干部经常性考核机制。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完善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办法。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逐步推进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健全党政机关内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等岗位定期轮岗制度。研究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具体办法。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责任追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探索建立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任工作述职检查制度。
10.推进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县信访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抢险救灾工作一线等岗位实践锻炼、增长才干;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国(境)外进修培训力度。建立上级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选干部制度。从市直机关选派优秀科级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担任党政正职,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科级年轻干部到市直机关担任相应职务。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健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梯次配备。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全面实施“112专家工程”222高技能人才工程”和“百镇千村万人培训示范工程”加快我市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步伐,加大对青年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老龄工作。
四、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
11.大力加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