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初始提名方法、程序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初始提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提高参与初始提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选任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任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如何扩大提名工作的民主程度。扩大提名工作的民主程度,必须在初始提名的准备程序上下功夫,通常情况下,民主推荐是初始提名的基础,民主推荐的范围越广,程序越规范,初始提名的质量就越高,就越能体现初始提名的民主程度。一要科学界定提名主体的范围。单位规模不是很大,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比较了解,人员容易集中的,应实行全员推荐;对规模比较大,或者所属单位比较分散,人员不易集中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除了让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应到部分基层单位推荐或由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推荐。确定推荐的范围,应把握的一条原则是,有条件的,要尽可能让多数群众参加,使广大群众都享有民主权利。二要创造好民主推荐的环境。要提前向群众公开推荐职务和条件,给群众充分的酝酿时间,允许其作必要的调查以至讨论酝酿。推荐时,要作好充分的动员,消除群众的顾虑,明确推荐的具体事项,减少群众推荐的盲目性,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要科学分析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虽然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意,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工作中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在辨别意见真伪的基础上,正确分析个别人的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四要适当公开推荐结果。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荐结果可在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内公开,既能够将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增加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如何以制度规范初始提名行为。探索推行缺位预告机制。在民主推荐之前,应该对所有拟选任的岗位进行描述,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干部个人向任免机关推荐干部人选时,要实事求是地填写领导干部推荐报告,并附上署名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包括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民意情况。要如实地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此制度在浙江等地已经先期实行,主要适用于提名乡镇和重要职能部门正职干部。这样,既使“一把手”应有的用人建议权在确定参考人员名单的过程同步中得到体现,又受到全委会委员民主提名的合理制约,能够有效防止用干部问题上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采取明确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召开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海推”,差额考察,书记办公会差额提名,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式。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网,本站为所有正式会员免费提供文章查找帮助。欢迎阅读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
本文由: 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