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办理结果向局领导发出工作报告单。领导没有及时审议,科室没有及时办结,都将在行政效能管理系统中留下记录,考核办可以据此进行考核。同样,对任务反馈的情况,如属于执法管理信息监控的内容,我们就及时查询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情况,如果执法管理系统监控为过错,而工作任务反馈的情况与执法系统监控的信息不符的,对于相关科室及局领导评价不实的,考核办都从重追究。
三、实行两级考核,创建“立体考核”的新型模式
最初从税政法规科分离出考核办时,实行的是考核办一竿子插到底的考核模式,也就是直接处罚到责任人,但有些过错确实属于在科室领导指令下进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责任人因为不服处罚而与考核办发生争执,由于涉及的人多,争执不断,以至引起考核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后来考核办奉令撤消,考核职权按工作性质分解到相关科室,便出现了有考核职权的科室不被处罚的“刑不上大夫”现象,而且因为有的科室处罚较松,有的科室处罚较重而失去平衡,最后一团和气,谁也不得罪谁。形成制度严,考核松的局面。考核工作成为“一张皮”,保护自己也包庇他人。
在今年借增设考核办之机,我局在全局范围内灌输“管理考核、监督考核、追究考核”的新考核理念,这个理念贯串考核工作全过程,实行两级考核办法,即职能部门管理考核到科室,科室追究考核到个人,考核办负责监督和追究考核。县局将个人的岗责考核津贴(岗责系数)、考勤补助和特殊补助三个补贴项目交给科室管理,职能部门管理考核的结果按月报考核办,考核办再将监督考核中抽查的情况一起汇总,按规定的处罚标准,在科室的补贴中直接扣除,处罚原因及罚款金额情况通过岗责考核系统反馈给相关科室,由科室按责任处罚到个人,按月报发放清册给考核办,考核办审查是否按实追究后再由财务科进行发放。这样既可以避免重复处罚同一过错,也避免了干部与相关科室及考核办的正面冲突。今年元月以来对379人次工作中的过错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罚金额17197.10元,批评教育112人次,责令书面检查37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没有哪一项追究引起争议。
两块两级,形成了立体考核的雏形。但完全体现立体考核含义的还有监督考核中的三个结合:
一是电子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虽然电子考核系统涉及到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但主要还是程序操作方面的考核。为弥补这一缺陷,我局实行人机结合的方式,人工考核主要是抽查考核。考核办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情况,有选择有重点的抽查,如综合业务科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管理,那么对其他科室而言,是既当了“运动员”,又当了“裁判员”,对综合业务科本身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的考核就由考核办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再如对于岗责考核系统中使用的工作联系单,系统虽然能查询到联系单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但为了防止联系单上工作质量的低下及相互包庇的情况,考核办就得对工作联系单上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二是一般考核与特殊考核相结合。两大系统虽然能够自动产生操作人员的差错,但有些是非主观因素,需要作特殊的考核。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按月监控的过错事项比较多,在过错责任人申辩调整过程中,我们就得对这项过错事项进行调查确认,对于过错事项实际不属于本人过错就得进行调整责任人。如8月份我局考核“待批文书按期批复率”中办税服务厅文书经办岗未按时销号造成逾期,而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是管理单位在电子审批文书后,纸质文书没有按时传递所致,这样就得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