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弟学校”、“棚户学校”等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如2009年,我市取缔了设在垃圾场的“春晨小学”, 并协调有关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妥善安排31名学生就近到南粟村等国办学校就学。2001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公安局、市计委《关于我市市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外来人员子女转为城市居民的优惠政策,使长期在我市务工经商、相对固定的外来人口转化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同样待遇。这样,这部分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也随之解决。
(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1998年,我市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教育资源基本能够满足全市人民对义务教育的需求。但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给教育增加了很大压力,其子女入学方面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和复杂的入学情况,也给教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为民、服务群众的原则,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一方面,扩大外来人员子女集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扩大接收外来人员子女的国办学校数量,妥善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配备,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地处繁华商业区的正东路小学、新华小学、宁安路小学等国办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为外来人员子女。外来人员子女数量占学生总数的比重,宁安路小学达到60%,新华小学达到80%,正东路小学更达到90%以上。这些学校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深受外来人员信任和肯定,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2年,我市投资250余万元,建成了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专门解决流浪儿童的教育问题。“少保中心”自建立以来,以品行教治为中心,采取“建家、进校、就业走向社会”三步走的保护模式,为从根本上解决重复流浪和流浪儿成为流浪汉的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满足流动人员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
民办学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寄宿制、封闭式管理,这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子女入学的一个重要条件。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满足了外来人员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外来人员子女的大量增加,也相应推动了民办教育发展。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办学方针,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如: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符合贷款条件的学校,金融机构优先提供贷款;新建或扩建校舍减半征收市政配套费,免征墙改费、渣土费等,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促进了民办教育的迅猛发展,涌现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民办学校。目前,全市有民办中小学140余所,在校生有10余万人。其中市区有民办中小学14所,在校生有1.5万人,职业中学30多所,民办高等、中等学校30多所,为有效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
(五)加强教育和管理,促进外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外来人员子女多数来自农村,与市民子女在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学习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针对外来人员子女的这一特点,我们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尽快适应新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一是在农民工子女就学相对集中的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定期向学生开放,由经过专职培训的教师接待学生咨询。孩子们有了困惑,有了烦恼,可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消除疑惑,解开心结,深受学生们的欢迎。二是加强对外来人员子女心理问题的课题研究,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外来人员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三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