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 免费提供 2315消费维权讲师团,定期到相关部门参加消费维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然后进行消费维权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同时,在各行政村、社区继续推进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建设,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和居民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进一步强化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在全县小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强化12315青少年维权岗建设;进一步发挥“夕阳红”老年维权团体等维权自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围绕食品和其他商品建立并严格落实“商品进货检查验收”、“供货单位及商品备案(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以及“重要商品销售去向登记”等自律制度,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并做好台帐登记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09年,我局将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局的要求,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镇”活动,加强与县食安委的配合和协调,把创建“食品安全放心镇”纳入09年县政府考核体系,推动各乡镇参与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具体工作目标是选择一到两个乡镇作为“食品安全放心镇”示范点,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为载体,在全县形成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局面。在创建过程中,将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盐、酱、醋、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秩序。二是积极引导“农村食品示范店”建设,力争年底在全县农村各乡镇、各行政村(居委会)至少创建一家“食品安全放心店”,形成村村都有“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并逐步培育出一大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不断提高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整体上水平。在推进“示范店”建设过程中,我局将积极扶持建立源头食品配送中心,培育连锁食品经营,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和实现城乡商贸一体化,使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生存空间大大缩小。三是促进“示范店”向校园、社区延伸。在抓好农村“示范店”建设的同时,把“示范店”模式向校园、社区延伸,不断扩大“示范店”效应,不断推进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四是强化责任监督,确保食品监管工作到位。认真贯彻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深入落实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大力推行以区域化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对责任区的各类主体承担管理责任,基层分局长是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实行“分工包片”责任制。各基层分局以辖区内“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登记台帐,全面摸清食品经营单位底数,不间断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县局将成立督导组,在全县范围内不间断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公开讲评,下发通报,督促整改。按照食品安全责任暨责任追究办法,对包干区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从准入、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