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由信访工作人员及时拆封,认真阅读,详细进行登记、编号,摘其要点,该送领导批阅的送领导批阅,该转相关部门办理的转相关部门办理;对直接寄给领导个人的来信,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再交领导自己拆阅,按程序办理。群众来访,坚持热情接待,笑脸相迎,耐心倾听陈述,认真询问,详细记录,填好来访登记表。在具体工作中,对情况明了又合法、合理的信访,做到立即处理、一步到位,有效地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对矛盾复杂、情况不明而期望值又较高的来访,首先热情接待,让他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再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不属人大及其常委会受理范围内的问题,指明具体受理单位,尽可能减少来访人的无效上访。
三、依靠多种监督手段,促进信访案件的落实
由于人大信访机构不直接处理问题,大量的信访件是通过转办、督办的方式交到“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要保证“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需要“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合力。近年来,到人大信访的数量大幅上升,但部分单位对人大批转督办的信访信件办理力度不够,推诿塞责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此,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三查”、评议等手段,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对人大信访案件的落实。
一是与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2008年底,我们通过分析发现,近两年农民对水费、土地纠纷和草原纠纷的信访明显上升。因此,今年我们专门对《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通过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偏差,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与专题审议、视察工作相结合。在2002年分析上访信件时发现,主要集中在乱收费等问题上。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一是督促县物价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整编印发到全县各执法部门依照执行;二是县人大常委会两位副主任带队组织物价、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对县人民法院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县人民法院仅六个月时间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多收27467元,使用内部收据收费5225元。据此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发了通报批评,要求县人民法院一个月之内将使用内部收据收取的5225元上交财政,三个月之内将超标准收取的27464元退还当事人;三是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执法检查组对社会治安情况及公安局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公安局社会治安治理情况的报告
三是与评议工作相结合。2003年底,我们在分析信访信件时发现,广大个体户对工商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条管单位意见较多,反映问题较集中,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对这一情况进行了研究,以探索的态度,决定对条管单位进行评议,重点听取其领导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汇报,通过在全县广泛征求意见,抓好整改,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人代会上对以上3个单位的议案基本没有,今年上半年上访信件中转办到这几个单位承办的比同期都有所下降。2008年以来,广大干部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