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基础数据已摸清。盟、市两级监察员要按照分工,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检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五清楚”,即对劳动用工情况要清楚、单位性质要清楚、单位具体位置要清楚、法人代表要清楚、联系方式要清楚,在执法中注重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兼职监察员的配合,形成执法网络,使全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有更大的改善。 (五)建立与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办案机制,及时检查指导各旗县监察大队工作。一些旗县监察力量薄弱、执法监察不规范。今后要建立健全全盟范围内执法监察协作机制,执法监察涉及到哪个旗县就由哪个旗县给予配合;旗县一些重大案件、特殊案件由盟、旗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同处理。在联合办案的同时注重对旗县劳动监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定期委派盟监察大队成员到各旗县利用3至5个工作日检查指导各项业务工作。推动旗县劳动监察工作 (六)执法中与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为保证执法监察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大队要与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定期组织以上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在持证上岗专项监察和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年检中获得以上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确保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和盟直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检工作有所突破。 (七)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主动与建设行政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大队每半个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继续抓好“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今年被确定为“盟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管理年”(《规范管理细则》另行制定)。按照“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责任,严格各类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政治素质,确保“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较去年有突破性进展,逐步成为全盟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的典范。 (九)加大《劳动法》、《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每个季度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争取求得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在执法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对一些影响面大、比较典型的案件进行曝光,树立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程度。同时继续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报送、刊登工作。 *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