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了解发案原因,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王某耐心细致做工作。并几经周折,联系到在外打工的张某,劝其在规定时间里回家。4月27日,两家当事人终于坐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宅基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的进行了调解。同时,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使他们懂得了只有妥善处理好每个邻里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稳定的道理。并从维护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由土地所负责变更双方宅基使用证;两家之间界墙,谁先翻建要向对方打招呼。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十几小时的调解、说服工作,双方终于在《上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意问题处理意见,并且保证今后不再上访。 宜阳县在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中,注重利用调解方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为主,情法并用,持之以恒,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确保案件解决彻底、不再反弹。同时,把握住四个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干部做工作与群众做工作相结合,上级组织分析指导与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相结合,以理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此次集中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中,利用调解方式解决的问题占总信访量的90%。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才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和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仅有14起。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宜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到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对违法用地者给予严厉的查处。 丰李镇小营村卢某,1993年5月申请占地10.2亩办铸造厂,企业一直未生产,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8年3月,经小营村委研究决定,在卢某铸造厂厂址内规划了20所宅基地,并于1998年至1999年由丰李镇土地所分别给14户群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和七十六条的规定,宜阳县国土局依法先后给卢某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而卢某拒不履行无条件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一切建筑物的义务,导致14户村民宅基地无法落实。在此次集中处理涉土案件中,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达到了处理一起,震慑一片,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扎实推进,力求实效 &n
bsp; 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问题的一个月时间内,宜阳县委、县政府每周召开一次由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及各乡(镇)主抓信访领导参加的案件汇报会、交流会、总结会,坚持疑难案件县领导亲自督办,限时间,要结果。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本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稳定一方”的工作指导思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信访为主动查访,深入到发案乡村、农户,直接面对当事人了解案情,抓住案由,并通过走访群众,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逐条逐项层层落实,逐案办理。对135起涉土信访案件,县派工作组及各乡(镇)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到了查清问题,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及时与上访人见面,并且一案一卷,上报存档,使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难案重点抓。凡是事实准确,处理难度大的案件,采取现场办公,通过召开有村民组、当地群众、当事人参加的群众会议,公开处理,使广大干部、群众亲身目睹,维护了法律尊严;坚持在处理问题上,秉公执法。不吃请、不讲情、自身净,敢顶说情风,得到了群众支持,使案件办理得顺利,群众满意;坚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