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解消费纠纷是消费者组织职能之一,即使在侵权事实比较确凿、法律依据比较充分的情况下,熟练运用好调解技巧,也能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出“四法”破题法,为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对“四法”破题法加以合理巧妙的应用,就会使调解工作由难变易、由繁变简。
1、调解先分后合法:就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双方存在一定分歧的情况下,调查时先将矛盾双方分开了解,工作人员充当矛盾的一方与另一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协商,熟悉掌握矛盾双方的心态、动机和产生分歧的真正原因和理由,同时消除双方的敌对、激动情绪,控制事态发展,为达成调解形成共识。如:2002年1月19日,消费者程先生在我市某通讯门市部购大显手机一部,价2500元,使用过程中连续出现三次屏无显故障,经三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2003年2月15日,手机再次出现屏无显故障,送修时,经营者以超过一年保修期为由,要求消费者承担维修费800元。消费者不服,以售后服务不好、产品质量差为由,向市消委投诉。
我们受理投诉后,经过认真的调查,发现购机时间虽已超过保修期,但三次维修所占用的时间分别为4天、6天和44天,合计维修所占用的时间为54天。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9条的规定,三包有效期应当扣除修理所占用和待修时间。显然,消费者程某的手机仍在“三包”期内,经营者应按“三包”规定处理。
经过耐心说服教育,经营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消保法》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精神,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免费为其调换了一部同品牌的新手机。
2、调解分分合合法:就是对于一些复杂且分歧较大的消费纠纷,有时一、二个回合调解难以奏效,往往需要几个回合的努力才能使矛盾双方由对立走向和谈,使过激情绪趋于缓和,就需要不断的分开协调,缩小分歧、化解矛盾。调解此类消费纠纷需要十分的耐心。今年元月九日上午8.40分左右,城关居民张某出家门不久,家中突然浓烟滚滚,经附近居民全力扑救,火势虽被及时扑灭,但运行中的滚筒洗衣机已烧得面目全非,被毁财物损失近1.5万元,所幸电路空气开关及时断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消费者认为引起火灾的原因可能是洗衣机引起,于是拨打12315电话。我们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组织经销商、孝感和武
汉售后服务代理商、市家电行业管理等人员到现场调查。经勘察分析认为:1、洗衣机电源插头无打火迹象,可排除该部位起火的可能;2、洗衣机上部控制面板、顶盖已烧塌,下部基本完好,洗衣机上有一木质壁柜门烧焦、墙面磁砖受热崩落。故分析着火部位在洗衣机上部控制板内某电器部件打火发热所致,如程控器、按健的接插件因使用时长接触不良,进水阀短路发热等。根据勘察分析结果,我们多次与武汉售后服务商联系协调,最后厂方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同意为消费者调换同品牌洗衣机一台,价值4000余元,并一次性向消费者补偿其它财产损失7500元,合计11500余元,消费者比较满意。3、调解查处结合法:就是对于一些故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反响大,性质恶劣的投诉案件,要结合公安、质监、卫生监督、物价、公平交易等的查处力度进行立案调查、调解。如:今年3月15日,消费者张某根据我市广播家电城的广告宣传,海信1.5匹变频冷暖分体kfr-2801空调,优惠价2880元,张某按广告宣传价购买了一台,使用时发现制冷效果不佳,最低温度只能达到28℃,经联系,商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