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有位置、有份量。
2、把政协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县政协八项工作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程序,做到了重大问题协商在县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研究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坚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包括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坚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事关全局的重要决策、法规,坚持先协商后通过。我们始终坚持《政协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制度》、《重要情况向政协通报制度》、《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请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对重要会议邀请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常委、委员参加,重要情况及时向政协通报。县委、县政府不定期邀请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政府各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虚心听取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真心实意地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对政协的重要调研成果和建议,县委指定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通过抓好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推动了政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
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既是县委所肩负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组织知识层次高、专门人才多、议政能力强的优势,就全县重大决策与他们主动协商,围绕全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推进了县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在确定大政方针上,注重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作用。我们注重调动政协委员紧紧抓住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在化解矛盾上坦诚直言,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建言献策。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都在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之前拿到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及专门座谈会上进行协商讨论,广泛征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在县政协六届五次、六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共提出了72条修改意见,其中有58条被采纳。一年多来,县政协对##水泥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治理、##农村电网改造及镇内升压工程等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讨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使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重要决策更加充实,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