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资金600万元,在观音滩镇创办了山山达大芯板厂,发展木材加工生产,年产值达800万元;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组织浯溪、黎家坪等镇的25户猪骨加工大户联合建立了“肉类加工公司”,组织黄泥塘、大村甸等镇50余户“三黄鸡”养殖大户联合建立“三黄鸡”养殖公司。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引资嫁接,今年1—6月,全县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43个,其中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个,总投资达3800余万元。
四、建机制,严考核,全力促进龙头企业稳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败,龙头企业发展的兴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合理、是否落到实处。为此,我们着力建立健全了三大机制: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口有关部门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专门的办公室。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工作“三三制”,即三分之一的人抓龙头企业,三分之一的人抓招商引资,三分之一的人抓日常工作,从而确保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精干力量。二是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将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对县级领导、农口各部门和涉农部门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对各镇实行了 “三个一”考核目标管理,把发展“1000亩以上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50—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300人以上的农产品销售队伍”作为硬指标,直接考核到各镇。凡措施不力、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党政领导不能提拔和调动。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发展龙头企业的奖励制度。在去年县财政拿出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今年拿出25万元,对那些办得出色、解决“三农”问题贡献大的龙头企业主、各镇及主管部门给予5000元到12000元的奖励。三是利益共享机制。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主动与种养大户签订契约,结对帮扶,定点包销,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联合体。全县已形成“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的经济联合体28个,既拉长了农业产业链,又拓展了龙头企业自身发展领域。如天龙米业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包种子供应、包技术指导、包保护价收购,组织各村与天龙米业公司签订了优质稻购销合同,让广大粮农吃下了“定心丸”。今年已与周边8个县市(区)农户签订优质稻订单13万亩,每亩可为农户增
收200元。近年来,我县在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各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为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