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检察院多年来坚持打造亮点、以点带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如一地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以此带动了整体工作全面上水平。1999年3月,该院被团中央、最高检联合命名为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同年10月,我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全国六个联系点之一;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在该院召开,该院做了典型发言,并有九篇材料被会议采用,占全部会议材料的五分之三,相关经验在全国予以推广;2003年,该院被团中央、高检院、国家工商总局等十四部、委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检察长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截止目前,该院连续六年被省、市院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后两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一、抓认识,建机制,落实维权措施
该院从组织干警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不断深化认识,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领导议事机制。将维权工作列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于1996年成立了维权工作办公室,对如何全方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二是目标考核机制。他们把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纳入目标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业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三是案件审查机制。由批捕、起诉、监所抽调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组成未成年犯罪检察室,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认真审查,专题研究办理,把教育转化工作融入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四是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若出现错捕或质量不高案件,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保障了各项维权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维权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抓制度,促提高,规范维权行为
为进一步深化维权工作,规范维权行为,该院先后制定了十项制度、 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并总结推行了维权工作“九法”。“十项制度”分别是:《维权办公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须知》、《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原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重点》、《侵害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审查不批捕青少年犯罪案件登记表》、《犯罪青少年跟踪教育卡》、《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卡》十项制度。“ 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分别是:《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行规定(试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常见十种罪名的证据规格和受案标准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批捕条件和质量标准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实行“两个延伸”、“两个文书”、“两个跟踪”的规定(试行)》和《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审查方式、审讯方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维权工作“九法”:即健全机制法、规范制度法、特殊审查法、讯教结合法、强化监督法、重点帮教法、共建创安法、联动预防法、热线扶助法。维权工作“九法”已于2000年被省院在全省推广。十项制度、 五个规定和一个实施意见及维权工作“九法”的有效执行,使审查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更具操作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