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降低定点医院起付线,提高单次住院封顶线。起付线一级医院由450元调整为100元,二级医院由600元调整为200元,三级医院由800元调整为500元,省市(专科)医院由2000元调整为1500元;封顶线一级医院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二级医院由2600元调整为3000元,三级医院由2800元调整为3300元,省市(专科)医院由3000元调整为3500元。四是增加重症门诊补偿。对患有糖尿病及合并症、高血压病ш期、恶性肿瘤、尿毒症(包括肾移植术后用药)、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等八种慢性重症疾病的患者在门诊治疗时,全年可以得到1000—6000元不等的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解决了他们的经济困难及对后续治疗提供了帮助。到2005年底已有156人办理了重症门诊手续,有197人次得到了报销补偿,补偿资金10.4万元。五是制定了外出务工人员急诊就诊的报销补偿办法,调动了外出务工人员参合的积极性。
六是制定了“新合医”与“乡村合医”并轨的管理办法。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七是为参合的农民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涉及内、外、五官等26个项目,发现患有不同慢性病的有6000余人次,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档案;八是区财政为“五保户”承担了参合费用,并按每人每月30元医疗补偿标准下拨到福利院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九是实施大病救助,对由于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生产生活的农民给予医疗救助。两年来,共有624人得到大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66.4万余元。
两年来,共有4246(包括重症门诊)人次,享受了合作医疗的报销补偿。其中得到3000元以上补偿的有337人次,获1万元以上补偿(含大病救助)的有34人,*乡农民张仲英得到30000元补偿救助金,成为当时在全省范围内获补偿最高的受益者。2005年度青菱乡村民金惠英因患尿毒症获得补偿及救助金30000元,为她透析治疗提供了很大帮助。
(四)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重要组织部分,定点医院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影响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因此,*区把加强定点医院的管理作为巩固合作医疗的重要内容,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出要认真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对自费药品、自费检查项目及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签字制度,维护农民的知情权。二是组织专家每半年对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检查,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考核评分标准,检查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定期召开定点医院负责人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和报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这些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
二、基本情况
*区是以城带郊的中心城区,其中有8个乡镇、139个行政村为农村人口。2003年市政府确定*区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区后,区委、区政府广泛动员,层层发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和正常运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逐年增加,截止2006年6月,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15871人,参合率达到88.4%。两年多以来,基金累计收入1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