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组织规范化操作。
三是严把阅卷评分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参与、集体阅卷、一人一题、专人统分、抽查复核、责任到人,力求考廉阅卷工作客观、公正,使参考人员的廉政法规学习情况、廉政素质修养得到真实反映,杜绝了“人情分”和“关系卷”问题的发生。
三、重结果,突出四个方面
正确、充分地运用考廉结果,是落实任前考廉制度的核心内容。为了充分发挥考廉结果的压力效应和动力作用,进一步使广大干部和考廉对象切身感受到学习廉政法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公示。坚持将拟提拔人员的考廉成绩在其单位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考廉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将考廉成绩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公示。通过公示,广大考廉对象对照成绩,寻找差距,增强了廉政法规学习的紧迫感,激发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了考廉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及时通报。考廉结束后,我们及时以正式文件将考廉成绩抄送县委组织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钢性”标准之一。坚持将考廉成绩在县委常委会上及时通报,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暂缓任用。始终做到了考廉成绩与干部任用直接挂钩,并将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增强了制度的强制性。
三是谈话提醒。为了进一步提高考廉工作的严肃性,我们对考廉成绩合格但处于后三位的拟提拔领导干部,分别由纪委、组织部负责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要求考廉对象进一步加强廉政法律法规学习。截止目前,已对2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
四是完善提高。坚持将考廉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参考,每次考廉结束后,我们认真对考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总结。针对考廉对象普遍存在的薄弱点,认真查找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的薄弱面,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干部。
四、广拓展,开展五项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化软为硬,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我们以实施任前考廉制度为契机,积极将任前廉政考试与领导干部的学风、作风、勤政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持续化、经常化、实效化,真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一是积极拓展,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活动。为了进一步拓展考廉制度,我县第二次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结束后,我们将试题及答案印发给全县400多名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自我检测,自我评价。县纪委对自测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领导干部自我加压,自觉学习。
二是及时补课,开展已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集中培训活动。为了加强已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学习, 8月初,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廉政法规学习培训,对我县近三年来提拔的200多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集中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和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辅导讲解《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廉政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已任领导干部对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的理解。
三是转变学风,开展廉政法规集中宣讲活动。为了促进广大干部学风的进一步转变,在县电视台开辟“作风建设大家谈”专题栏目,县委书记xx在首期节目中就如何加强廉政法规学习、改进干部学风作了讲话, 11个乡镇、13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学习廉政法规知识、促进廉洁自律、加